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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取自李貴敏粉專)
(取自李貴敏粉專)

【民眾網綜合報導】近期國內疫情暴衝,據報導有一家四口投保高達16張防疫保單,因全家確診而領取160萬元保險金,產生不當利得之疑慮。針對像這樣一人投保數家防疫保險是否違法、業者能否拒絕賠償,立委李貴敏表示,現行法令對於保險公司的保障巳經很完備,就拜託主管機關或保險公司就別再用「理賠後恐有資本適足率問題」、「違反複保險規定」等藉口,欺負經濟弱勢的平民百姓了。

李貴敏分析,如果是健康保險,原則上是「定額」給付,而與被保險人所受的損害無關。例如:目前市面上已有的防疫險,包括「法定傳染病關懷保險金」、「隔離費用補償保險金」、「住院日額保險金」等,均屬之。也就是以事故發生後給付一定金額之「定額」保險,而不以填補被保險人的損害為基礎。賣出去的保單猶如潑出去的水,一旦承保,產險公司出險時更不得依重複投保為由拒絕理賠。

李貴敏表示,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投保多張保單問題,締約時早可以書面詢問來評估其風險並決定承保與否。假設要保人未據實以告,保險公司事後還可以用《保險法》第64條規定主張要保人未據實說明來解除契約。李貴敏強調,現行法令對於保險公司的保障巳經很完備,就拜託主管機關或保險公司就別再用「理賠後恐有資本適足率問題」、「獲利不當」、「違反複保險規定」等藉口,欺負經濟弱勢的平民百姓了。

李貴敏認為,這場防疫保單之亂源自中央的防疫政策不明,讓業者無所適從,導致出現保單設計上的漏洞,加上金管會未能提前介入管控,而防疫政策與措施又七零八落,才導致目前下架、退保、不續保等爭議接連爆發。李貴敏質疑,有那一個文明國家把理賠壓力、金融秩序穩定等問題,全部推到小老百姓身上?台灣倒退嚕到這種程度,也真是世界奇葩了!

另外,也有輿論關心該案例是否涉及「複保險」,有道德風險或不當得利?李貴敏分析,「複保險」的規定原本在於避免要保人利用重複投保,以「化整為零」的方式,分別自不同保險人處獲得超過實際損害的保險給付,導致「損害填補」原則遭破壞。表面看來一家四口投保16張保單好像違反了「複保險」的規定,但其實不然。因為,大法官釋字第576號解釋明載,人身保險契約,並非為填補被保險人之財產上損害,也沒有類似財產保險之保險金額是否超過保險標的價值之問題,而不受保險法關於「複保險」的限制。另外,最高法院76年台上字第1166號判例,也認定「保險法有關複保險之規定可以適用於人身保險契約,對人民之契約自由,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」,而不適用。

李貴敏強調,如一家四口真如報載投保16張防疫保單,除非投保內容限於「填補損害」,因無健康保險並無複保險之適用,亦不影響其保險契約效力,保險公司也不得拒絕給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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